為適應農業(yè)供給側結構性改革、綠色發(fā)展和農業(yè)現代化新形勢對品種審定工作的要求,根據新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》《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參照《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(*)》,重慶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于今年1月25日修訂并施行了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。
通過修訂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,不斷完善了我市主要農作物品種評價指標體系。在抗逆性鑒定方面,由過去的田間鑒評到抗病、抗倒、耐熱、耐寒等多項指標鑒定與田間鑒評相結合,實行田間考察鑒評一票否決制;在品質方面,由外觀品質目測到外觀品質、理化性狀、商品加工品質并重。在注重審定品種高產評價指標的基礎上,逐步拓展為同時兼顧品種豐產性、穩(wěn)產性、優(yōu)質性、抗逆性、廣適性,增加DUS測試、轉基因測試、DNA指紋鑒定等內容,對品種農藝性狀進行綜合評價;加大對選育廣適、優(yōu)質、綠色、高產、多抗品質的引導和篩選力度,進一步提高審定品種規(guī)避風險、確保生產安全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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